pg电子平台官方网站
 首页 | pg电子平台官方网站 | 师资队伍 | 专业教学 | 研究生与科研 | 大学体育 | 党建工作 | 学生工作 | 群体竞赛 | 延大首页 
研究生与科研
 培养目标 
 校内导师 
 校外导师 
 教学管理 
 科研动态 
 学科建设 
 招生与就业 
科研动态  
当前位置: 首页>>研究生与科研>>科研动态>>正文
关于推荐2017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
2017-05-04 18:38   tyxy

各相关学院:

根据陕西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陕教技办【2017】10号)文件精神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奖励范围

2017年度人文社科成果奖申报对象为陕西高等学校的教师、科研工作者(包含离退休人员)独立或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申报人:成果公开出版、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,正式人事关系在我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(包括离退休人员)。合作研究成果的第一署名人必须是我校教师和研究人员。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。每人限申报一项,不得重复交叉申报。

(二)奖项推荐条件

1.推荐奖项起止时间: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。

(1)著作奖(含专著、编著、译著、工具书、古籍整理作品等);

(2)论文奖;

(3)研究报告奖(含调研报告、咨询报告);

(4)普及类成果奖(须为著作类)。

2.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,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可做整体申报。

3.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,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。

4.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,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。

5.围绕一个专题,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,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。围绕一个专题,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,不能做整体申报,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。

6.研究报告,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(区县级以上政府机关、厅局级以上事业单位、大中型以上企业等)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的材料。

7.普及类成果,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传播普及类著作,须提交有关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,包括图书发行量、书评、相关新闻报道、领导批示、群众反响等。

8.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:

(1)非学术研究的著作,如教材和教辅材料、文学艺术类作品。

(2)已获厅局级以上(含厅局级)奖励的成果;

(3)研究咨询报告类无证明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;论文类无公开引用、评价等证明材料的成果;

(4)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或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;

(5)不属于本奖励范围和时限的成果。

三、材料报送

(一)网络申报。

申报系统为http://kygl.sneducloud.com“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”,各申报人须在2017年5月29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工作。网络账号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从科研处成果科领取。

(二)纸质材料

1.申报人须从申报系统中导出《2017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》进行打印,一式两份。

2.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样书两份(不再退回),论文和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提供全套资料(原件审核后即退回)。

3.每项成果需提供引用、评价、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,佐证材料需要原件(附件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即退回)。

以上材料于6月4日17:00时前报科研处成果科,逾期不予受理。

联系人:王海洋

联系电话:0911-2333506

关闭窗口

版权所有:pg·电子平台(中国)官方网站
  地址:中国·陕西·pg电子平台官方网站
  电话:0911-26507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