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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15-11-04点击数:

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,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与就业榜样,鼓励广大毕业生积极投身祖国建设事业,提高毕业生专业能力,提升综合素质,发展促进形成良好的校风、学风,学校决定开展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收集活动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范围及比例

1、评选范围:我校2013、2014、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。

2、评选人数:各学院每届选取毕业生5人。

二、征集条件:

1、具有正确的就业观,积极响应国家号召,自愿到西部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的毕业生;

2、自主创业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毕业生;

3、为生产、建设、服务和管理一线岗位能手的毕业生;

4、对社会有特殊贡献或在行业有突出先进事迹者优先考虑。

三、上报材料及要求

各学院按时向招生就业处提交优秀毕业生的相关材料。相关材料包括:

1、格式要求:材料写明姓名、专业、及毕业年限

2、准备优秀毕业生彩色证件照(至少一张)。

3、事迹简介:写明毕业生基本信息(含姓名、专业、地址、工作岗位、单位),工作情况、工作业绩、成长感悟及对母校和师弟师妹寄语等。毕业生个人事迹简介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,统一用A4纸打印。

3、各学院在上交纸质材料的同时,还需提交电子文件(注意文件格式)。

四、注意事项:

1、征集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影响面较大,各学院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
2、加强宣传,以征集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为契机,积极鼓励在校生认真学习,提高就业技能,增强就业信心,为将来更好就业打下坚实基础。

3、本次征集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工作时间紧,各学院要抓紧部署,按时保质完成各个环节的工作。

请各学院于11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上交招生就业处(电子版请发送至zsjy6033@126.com)。

招生就业处

2015年11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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