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评选范围
山东省文化创新奖是经中央批准、由省政府设立的奖项,每届评选30项文化创新优秀成果,每项奖励5万元。本届文化创新奖以文化和旅游融合、文化创意产业、文旅领域新旧动能转换、乡村文化振兴、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等为重点,涵盖公共文化服务、体制机制、文化创意产业、文化市场监管、文艺创作演出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、文化科技、艺术教育、对外文化交流等九个专业领域,重点奖励在全省文化行业各领域中具有实践性、创新性、示范性的项目。
二、申报材料要求
1、材料内容要求:《第四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申报表》及技术评价证明、应用证明等相关附件的纸质材料一式五份(其中证明材料须有一份为彩色扫描打印件);项目成果介绍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。《申报表》及相关附件的电子版,项目成果介绍及相关图片的电子版,项目成果介绍的视频。
2、材料格式要求:(1)项目成果介绍不少于3000字,内容包括项目概况、实施背景、总体目标、主要措施、创新点、应用推广、社会经济效益等;(2)图片要求:分辨率为300DPI以上、大小为3M以上;(3)视频要求:格式为AVI或MPEG、尺寸为1920*1080、时长为5-10分钟;(4)申报图片和视频中,一般不出现领导参与活动的画面。
三、其它相关事宜
1. 严格遵守《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》有关规定,具体事项参照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》。
2. 严格遵守中央、省委有关纪律要求,严禁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,严禁打招呼、拉关系、干预评奖。
3. 拟申报人员请于8月30日16:00前,以部门为单位,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(办公楼314西室,电子邮箱: nzxycgk@163.com)。